为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发挥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惠州市政府于2015年印发了《惠州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河道和水利工程保护、管理以及罚则的相关规定,对加强我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起到了较好效果。该《办法》有效期到2020年11月30日,我局于2021年1月及时启动了修订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找准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准确定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改革举措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合适方式,有效解决我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我们启动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惠州位于广东省东南部、东江中下游地区,全市国土总面积约1.13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1897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27.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2600立方米。惠州水系发达,主要河流有自东北向西南横贯全市的东江干流,大小河流共923条(段),其中,集雨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东江、西枝江、淡水河、公庄河、沙河、增江6条,集雨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共有35条,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83条。湖泊7个,其中,水域面积超1平方公里的有3个,分别是潼湖(平塘)、西湖、金山湖。登记注册水库430宗,其中,大型水库4座,分别是白盆珠水库、显岗水库、天堂山水库以及东江水利枢纽;中型水库21座;小型水库405座。各类蓄水工程总库容27亿立方米。现有主要江海堤围约603公里。
河道和水利工程是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防洪、灌溉、供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河道和水利工程的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监管不到位等。因此,制定《惠州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对于完善河道和水利工程的管理制度,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参考了《惠州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明确了管理主体和责任,规范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从制度上规范了我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办法》共17条,第1条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目的及依据;第2条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第17条明确了施行日期;第3~8条分别对管理职责、分级管理原则和权限、河湖长巡查制度、河道管护机制、水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第9~16条分别对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经营活动等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
(一)明确管理原牛宝体育官方网站则与分级管护的对象牛宝体育官方网站。明确了我市河道和水利工程实行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牛宝体育官方网站,确定14条河湖:西湖、金山湖、西枝江干流(从惠东县西枝江水利枢纽至西枝江河口段河道,包含东平分洪道、平潭汊河和梁化分洪道)、青年河(从何屋村庄至半径沥排涝站之间河道)、望江沥(从虾村桥至望江排涝站之间河道)、莲塘布河(从惠澳铁路至西枝江老河道之间河道)、河桥水(从河桥村桥至冷水坑交界之间河道)、冷水坑河(从惠南大道上游至西枝江老河道之间河道)、陈塘河(从青塘村桥至陈塘水闸之间河道)、小金河牛宝体育官方网站(小金河干流、东支渠和西支渠,其中小金河干流为惠城区博罗县交界处至小金河九孔闸之间河道,东支渠为金宝山庄别墅至东支渠汇入小金河干流河口之间河道,西支渠为汤泉广汕公路至西支渠汇入小金河干流河口之间河道)、白石渠(从黄坑至惠博沿江路隧洞出口之间河道)、风门坳河(从长命湖农业园区上游至风门坳排涝站之间河道)、南东坑水(从南东坑水河口至沙墩头排涝站之间河道)、金山河(从激流坑水库大坝下游至西枝江老河道和横江沥排涝站之间河道)为市管河道;潼湖水利工程、白盆珠水库工程、惠州大堤南堤、北堤、东堤、增博联和水库工程、惠州东江水利枢纽、红花湖水库工程8宗水利工程为市管水利工程,进一步理顺河道和水利工程市、县的管理权责。
(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明确了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同时细化了位置和界限核准、施工安排备案、防治牛宝体育官方网站与补救措施、竣工验收的监管权限。增设对河道行洪或工程安全等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依法可以简化相关技术审查流程的规定。
(三)强化工程建设防洪安全责任。设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的条款,通过协议明确建设、运行期的防洪安全责任及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事项,进一步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四)完善协同治理机制。除了明确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机构、管理单位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外,还明确了各级河长湖长、河长办参与河湖管护的方式,鼓励群众参与爱河护河行动,发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监督合力。
(五)构建保护与发展良性互动格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广东近些年支持、推动水经济发展的政策写入规章,制定了河道和水利工程中水经济发展利用鼓励性条款,支持鼓励打造绿色、低碳、循环水经济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