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新材料”)拟在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不超过3.94亿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的议案》牛宝平台入口,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55.3422%股权,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44.6578%股权。惠城新材料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165亩,将新建厂房、办公楼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等。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共建设3套生产装置,一期建设1套规模为1,000吨/年的生产装置,二期建设2套规模均为4,500 吨/年的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五氧化二钒、三氯化铁等产品。
5、项目建设工期及投资总额:项目预计建设工期为22个月,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9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及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本次项目投资是为了实现公司业务布局的完善和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产业链延伸,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涉及环评、安评等行政审批流程,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与后续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公告中提及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工期、产能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目前该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牛宝体育APP下载牛宝体育APP下载牛宝体育APP下载